涉嫌售三无“洋奶”壹加壹被十倍索赔

2015-11-11 15:38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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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草莓口味的子母奶拆开后倒入矿泉水瓶中,液体呈粉红色。南都记者看到,伍先生将草莓口味的子母奶拆开后倒入矿泉水瓶中,液体呈粉红色,并可闻到较浓重的草莓香味。据伍先生介绍,在壹加壹的市区内以及镇区的连锁商场内都有子母奶销售。

  

  将草莓口味的子母奶拆开后倒入矿泉水瓶中,液体呈粉红色。南都记者 吴进 摄

  大型连锁超市销售“三无”奶制品?近日,市民伍先生称在中山市壹加壹连锁超市的多家店内买到无法提供“三证”、疑似走私子母奶,随后向中山市法院起诉,要求壹加壹超市在中山的17家连锁店按照“假一赔十”的规定向其支付十倍赔偿。同时,其也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10月9日,中山市食药监局在火炬开发区查获8000多箱子母奶。壹加壹等销售商随之将在售的子母奶下架。昨日,壹加壹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食药监部门查获的子母奶并不是壹加壹所有,“(壹加壹出售的)子母奶到底有没有问题,还要等食药监部门鉴定”。

  疑子母奶违反食安国标

  10月9日,市食药监联合公安部门突击检查多间荷兰子母奶经营企业,并顺藤摸瓜,在火炬开发区一无门牌号的出租仓库内查获8000多箱、货值逾50万的无中文标签荷兰子母奶。该出租仓库内整齐摆放大量标识“DUTCHLADY”的各种口味、规格的液体奶及奶粉,全部为纸箱包装,液体奶最小包装为纸盒,奶粉为900g罐装。仓库还堆放有“RedBullENERGYDRINK”的食品3240罐及标识香港、台湾等地生产的公仔面、柠檬茶、维他奶,均无简体中文标签。经初步调查,被检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购进单据、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日前,市民伍先生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在广东省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简称“壹加壹”)的西区翠景商场、银湾商场以及三角、横栏、南头等镇区的购物中心均买到了上述“进口牛奶”(子母奶)。

  伍先生称,今年9月15日他在壹加壹竹苑商场的进口商品区购买到进口子母奶。买回家后不久,伍先生觉得与国产的蒙牛、伊利纯牛奶口感差太远,仔细查看产品的标签说明,标签显示该产品为灭菌乳。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 B 25190的规定,灭菌乳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该规定提到灭菌乳是不能添加任何色素和香精以及任何添加剂。而他购买的该系列产品,有草莓口味、巧克力口味等,明显存在色素、香精、甜味,他认为涉案产品违反了食品安全国标。南都记者看到,伍先生将草莓口味的子母奶拆开后倒入矿泉水瓶中,液体呈粉红色,并可闻到较浓重的草莓香味。

  多家壹加壹商场有售

  伍先生称,除在壹加壹竹苑商场可以买到子母奶外,在市内及其他镇区的壹加壹连锁商场内均可买到“子母奶”牌的牛奶,并且,在商场内摆放子母奶产品的货架上还贴有“进口商品”。南都记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在阜沙壹加壹商场内拍摄的一段视频中看到,该商场内标注有“进口食品”的货架上,整齐摆放着许多子母奶牌牛奶,在产品下方的价格牌上写着,零售价7.5元,会员价7.3元(4盒装)。伍先生称,子母奶有多种口味,不同产品的价格也会不同。

  据伍先生介绍,在壹加壹的市区内以及镇区的连锁商场内都有子母奶销售。他向南都记者提供了自己在多家壹加壹连锁商场内购买子母奶的小票及机打发票的复印件。每张发票上均盖有“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地址为中山市石岐区凤鸣路46号。小票上显示,商户名称包括南头、大涌以及三角等镇。

  产品标签信息疑为造假

  南都记者在子母奶外包装上看到,除粘贴的营养成分表和产品介绍是中文外,其他均是外文,品名为“子母巧克力奶”。该产品标签标示的产地是泰国,经销商是北京安莱斯商行,并标有详细地址,“这些信息全是假冒的。”伍先生介绍,上述有关经销商和产地信息均是假的,他有北京食品监督局的回复为证。

  伍先生说,曾致电子母奶产品标签显示的经销商联系电话:010-63225487,发现号码打不通。而后,他向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北京安莱斯商行涉嫌未取得合法手续,要求对其依法查处。同时,还向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举报北京安莱斯商行经销的“子母牌牛奶巧克力”存在质量问题。

  南都记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乎北京安莱斯商行举报事项的答复”中了解到,北京安莱斯商行不存在,地址不详,电话无法拨通。同样,在报料人提供的“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的举报案件不予受理告知书上了解到,无法找到子母奶标注的相关地点,通过该局CIQ2000系统查询货物名称“巧克力牛奶”,也未查得“子母牌”产品进口信息。

  “这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伍先生认为,按照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该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另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伍先生认为,涉案产品很显然并没有通过我国海关办理合法进口手续,并且没有经过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所以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标。而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作为一个大型连锁公司,明知涉案产品违法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反而虚构产品的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伍先生提出支付款价的十倍赔偿。

  庭审现场

  辩护人称伍系职业打假人

  昨天上午,该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伍先生购买的这批子母奶涉及到壹加壹超市在中山的17家连锁店,昨天第一批审理了其中2宗案。

  法庭上,壹加壹超市的辩护人认可伍先生提供的子母奶是超市商品。伍先生提出要对方出示子母奶系列产品的检验检疫局卫生证书、通关放行证明、标签备案号等,辩护人表示公司没有,不过强调壹加壹公司是合法经营,证照齐全。另外,壹加壹超市的辩护人指出,伍先生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职业打假人。“伍先生是江西人,在中山既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固定工作。从常理推断,他为什么会在中山购买如此大量的子母奶?”伍先生当庭表示,这批子母奶是想买回去送给老家的敬老院。而且不管自己是不是中山人,首先是这一系列产品确实存在问题,对消费者产生了影响。

  审理结束后,法官主持调解,壹加壹辩护代理人表示可以退一赔一,对此伍先生不满意,坚持十倍赔偿。该案将择日宣判。

  小记走访

  被查窝点或是壹加壹供应商“上线”

  接到伍先生的投诉后,南都记者曾到小榄壹加壹等超市查看,并未发现有子母奶销售。“已经下架了。”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食药监部门介入后,所有的超市都已将子母奶下架。

  “法院已经开庭了,我们也有律师出庭。”上述负责人还称,伍先生等人并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专业的“打假人士”。“食药监查获的(8000箱)子母奶跟我们没关系,他们也不是壹加壹的供应商”,上述负责人称,被查获的窝点可能是壹加壹供应商的“上线”。而对于子母奶的问题,该负责人则表示,目前食药监局和法院都已介入,最终有无问题还要看相关部门裁定。

  链接

  进口食品为何要贴中文标签?

  市民在商店选购时往往会发现,进口商品的外包装上会贴着中文标签。但对于为什么要贴,很多市民并不了解。

  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原标题:涉嫌售三无“洋奶”壹加壹被十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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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王露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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