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2015-11-23 15:30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办公室 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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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海上航运繁忙,作业渔船多、大风天气多、船员落水施救难,是渔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季节。在渔港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港务管理机构不健全,渔港内非法从事电气焊作业、非法加油,渔港安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自11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4月底,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集中查处曝光一批渔业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影响渔业生产安全的突出隐患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渔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渔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冬季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海上航运繁忙,作业渔船多、大风天气多、船员落水施救难,是渔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季节。我省作为海洋与渔业大省,渔船数量众多,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压力巨大。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渔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渔船、渔港、渔民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和责任体系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区域、重点对象、敏感时段安全监管。在渔船管理中,重点整治“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及套牌、涂改船名号,渔船不适航及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和违规装载,渔船救生消防、通讯导航、号灯及防避碰设备配备不齐,渔船非法载客、载货,渔船私自建造、改造等问题。在渔港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港务管理机构不健全,渔港内非法从事电气焊作业、非法加油,渔港安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整治船员配备不符合标准及不持证上岗,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吊装不戴安全帽等问题。在责任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整治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不明确、安全制度不落实,行业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等问题。

  此次行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并要求逐级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每月至少督查1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在工作中要求突出与安监、公安、海事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突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日和会议期间的安全检查,突出极端天气情况下渔港码头和海上作业渔船的执法监管,突出对列入风险等级的渔港码头的监管。在工作中要创新监管和执法方式,逐步建立起“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机制,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家参与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督查的工作效能,努力实现渔业安全生产从少数人重视向全行业积极参与,从运动式检查向科学化专业化常态化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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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王露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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