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冀两省渔政协作执法成功化解渔事纠纷

2016-04-07 10:02来源:总队渔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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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8日,我省与河北省在滨州市签署了两省渔政执法协作备忘录,建立了两省间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在搭建渔政执法协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通报,建立联席会议和渔业案件移交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处置省际间渔业执法案件和突发事件,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目前我省春季渔业生产秩序稳定,沾化、黄骅等地渔船全部在规定海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双方渔民情绪稳定、作业秩序井然。

  2016年3月8日,我省与河北省在滨州市签署了两省渔政执法协作备忘录,建立了两省间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在搭建渔政执法协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通报,建立联席会议和渔业案件移交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处置省际间渔业执法案件和突发事件,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当前,黄渤海水域已进入了春季生产旺季,周边各省渔船陆续涌入我省相关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在捕捞生产过程中,极易在渔场资源捕捞、作业海域生产、渔船之间摩擦等方面产生隐患或发生纠纷,甚至爆发海上群体冲突或治安事件,严重影响海上渔业生产秩序。

  近日,我省与河北省渔政执法机构及时启动两省渔政执法协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沟通联络,调集各方力量,加强海上巡查,切实化解了我省沾化与河北黄骅等渔船在海上因争夺定置作业网场引起的渔事纠纷。3月初,我省沾化籍渔船在东营港附近海域准备下网从事捕捞生产活动,随后河北黄骅籍渔船也在该海域准备作业生产,当地边防部门考虑到海上作业形势,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了“我省沾化与河北黄骅等渔船可能因争夺定置作业网场而引发纠纷械斗”的有关情况。我总队在获知上述情况后,随即启动了两省渔政执法协作机制,按照双方签署备忘录的有关内容要求,派出调查组赶赴涉事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确保了渔区生产秩序稳定。一是迅速与河北省渔政机构进行沟通联络,通报当前事态情况,请其协助处置,召回在我省海域违规作业的河北籍渔船,并做好宣传教育,阻止其渔船跨界作业。二是积极做好我省渔民稳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渔船管控,进一步摸清东营港附近海域外省籍渔船基本情况,密切关注预警海域渔船动态,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由省总队与河北省渔政机构一起召集两省相关市渔政机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涉事渔船所属乡镇负责人、渔业协会人员、部分涉事人员在东营港召开现场办公会,了解事态发展情况,研判形势,对渔船民进行说服教育,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四是指派省总队第四支队会同滨州、东营市渔政机构成立调查组,加强与东营港边防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对东营港、中心渔港内停泊渔船进行检查,对部分水产收购站点及渔民进行调查询问。五是组成海上执法船编队在事发周边海域开展巡航检查,对海上作业渔船进行登临检查,告诫我省渔船保持克制,并告知河北籍渔船不得在禁渔区线内我省管辖海域作业,避免发生海上纠纷。

  目前我省春季渔业生产秩序稳定,沾化、黄骅等地渔船全部在规定海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双方渔民情绪稳定、作业秩序井然。

  通过这次渔事纠纷的积极处置,鲁冀两省渔政执法协作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事态发展初期,两省渔政机构提前介入、协同执法、准确预判、及早行动,既防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又杜绝了海上纠纷事件的发生,对促进两省渔政执法交流,切实解决突发事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区秩序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密切监控渔船作业动向,积极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渔船作业时间和特点,切实提高预判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采取积极有力措施,确保我省渔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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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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