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6 17:39: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大众网讯 近日,五莲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规范化食堂”创建活动,这是该局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采取的一项有力举措。
该局以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为突破口,确立了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提高饭菜质量,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硬件设施档次得到显著提高,力争3至5年内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
活动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基础,严格落实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加大食堂从业人员思想、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树立科学规划意识,加大食堂布局改造力度,确保食品加工流程和各用室符合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学生餐厅,为学生提供舒心就餐环境,提高食堂硬件配备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服装穿戴管理和个人卫生清洁,及时清理打扫食堂内外环境和保持设施设备清洁,加强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严格食品原材料进货与登记,固定原材料供货商,明确责任,杜绝假冒伪劣、不新鲜、不健康食品原材料流入食堂,保存载有原材料信息的记录、票据。规范食堂食品加工与经营范围,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出售定型包装食品和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炸货用油要定期更换。落实消毒与食品留样制度,食堂使用炊具要定期清洗消毒,统一提供餐具的食堂必须实行一餐一消制,做好粗加工间、售饭间、配餐间、餐厅等区域的空气消毒,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规范化食堂”创建活动分自查、整改创建、评估验收三阶段进行。为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五莲县中小学“规范化食堂”评估验收标准》,抽调相关技术人员对积极主动推进活动开展的学校给予跟进指导。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学校食堂授予“规范化食堂”称号,并纳入年终督导评估,有效调动了学校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