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5 16:42: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 大众网讯 为推动主体责任在广大食品生产企业中的全面落实,增强食品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10月19日,鄄城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鄄城县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履责报告会议。辖区内27家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质监局相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高红堂副局长代表质监部门与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签订了《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会上,县局纪检组长刘关阵同志指出“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不但是法律的规定,更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并对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控制、质量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等五个方面,全面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他要求企业,要时刻把食品安全牢记于心,付诸于行,牢固树立“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理念,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会上,食品企业法人代表逐一进行了履责报告发言,县局稽查队各室主要负责人给予点评。与会企业代表宣读《鄄城县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倡议书》,提出诚信兴业,强化责任意识;依法生产,严把安全源头;重视质量,提高安全系数;接受监督,塑造行业形象;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共同营造让人民放心、安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打造“平安鄄城”做出贡献。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