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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青县强化冬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2-11-23 10:47: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冬季 水产品 质量 监管
[提要] 为防止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鱼、放心吃鱼,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淄博市高青县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冬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大众网讯 为防止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鱼、放心吃鱼,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淄博市高青县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冬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召开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周密部署、协同推进、落实责任,确保冬季本地区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是强化生产督导,确保源头安全。按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水产品含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问题,组织对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大户进行检查,采取生产督导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水产品安全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发展“三品一标”,推动水产品标准化生产,严把水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是加强检验监测,实施检打联动。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产地、批发市场等主要环节监督抽检力度,重点监测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的例行监测、产地监督抽查和重大节日专项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建立检打联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完善应急机制,做好预警防控。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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