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讯 10月份,区畜牧局以农产品环节整治活动为契机,严把畜产品市场监管“四关口”,着力建立畜产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
一是严把农贸市场关,极大净化畜产品市场消费环境。首先是实行严格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对全区264家经营畜产品经营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其次是督促畜产品经营者认真执行进销货登记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产品来源清楚,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要求实行亮证经营、挂牌经营,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严把定点屠宰关,加强畜源头监管。畜牧局派出5名食品站常驻监管员,确保动物检疫质量合格。一严格产地检疫。要求生猪出售时必须经检疫员检疫,佩带免疫耳标,发《产地检疫证明》。二是严格宰前检疫关。生猪宰杀前一小时,对待宰栏内的生猪再进行一次认真检查。三是严格宰后检疫关。按照屠宰工艺流程,对头、蹄、内脏、胴体等部位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出具检疫证,胴体加盖印章。四是严格病害肉处理关。对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猪及其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天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严格台帐管理。统一印制销售台帐,规定宰场对牲畜来源和宰杀去向进行详细记录,利于开展追溯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严把超市进货关,发挥联合执法效力。与工商部门配合,督促、指导各大型超市在销售区设立“质量承诺公示牌”18处,确保了超市销售的畜产品合格率100%,同时规定,销售者必须详细记录畜进销货台帐,每天接受检查,一经发现进货台帐与定点屠宰场销货台帐有三次记录不一致的,则取消该超市畜产品销售资格一年。
四是严把举报受理关。罗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区动物检疫站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12次,突出了对城镇和农村贸易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和监管,做到了检查不留死角。今年来共接群众举报5起,立案处理5起,无害化处理问题猪肉600余公斤,罚款2万余元,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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