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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东明县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

2012-12-18 10:4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登记 责任 举报
[提要] 东明县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

    大众网讯 东明县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

    一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自办宴席举办人须提前3天就举办宴席原因、就餐人数、桌数、举办时间、地点等向所在村(居)委员会提出备案申请,同时乡镇办事处结合餐饮监管部门,建立农村流动厨师基本档案,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安全培训,实行准入制度。
    二是强化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任务和目标的同时,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掌握本辖区内自办宴席的基本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明确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职责,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全程监督指导制度;自办宴席事主和宴席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是规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农村自办宴席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定期开展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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