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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12-18 16:00: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沂水县 食品安全法 建议
[提要] 2012年9月27日,沂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食安办主任张贵鹏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分组进行了审议。

    大众网讯 2012年9月27日,沂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食安办主任张贵鹏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分组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入手,各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工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
    会议指出,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整体状况是好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处于平稳状态,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食品小加工、小餐饮卫生监管不容乐观,假冒伪劣食品在个别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为此,会议建议:
  一是强化领导,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压力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好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律意识、防范意识。通过开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场指导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意识,推动我县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增强监管实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单位、个体业主要吊销其营业执照,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不断净化全县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保障经费投入。进一步壮大执法队伍,提高队伍素质,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加大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投入,改善执法检测手段,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五是加强协作,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构筑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信息渠道,切实增强监督效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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