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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肥城市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

2012-12-31 16:1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禽产品 整治
[提要] 媒体报道“速生鸡”事件后,肥城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养殖环节和投入品监管,规范动物检疫行为,确保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大众网讯 媒体报道“速生鸡”事件后,肥城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养殖环节和投入品监管,规范动物检疫行为,确保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向各养殖场、村印发了关于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兽药停药期规定和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的公告,督促养殖场做好自查自纠,并签订不给畜禽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激素类药物、人用药物,不滥用抗生素的承诺书,加强养殖环节企业自律。
    二是强化畜禽养殖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养殖投入品监管,落实养殖场监管责任人,督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善用药记录,规范养殖行为,坚决杜绝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兽药、滥用抗生素、未执行休药期制度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紧急开展了一次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安全的拉网式排查。通过查看养殖档案、兽药使用记录以及养殖现场查验,进一步规范养殖场兽药使用行为,督促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制度、休药期制度、使用记录制度、不良反应报告等制度。同时明确告知养殖户禁止滥用抗生素、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人用药品。经排查,全市185家禽类养殖场,未发现非法使用禁用兽药、禁用激素、人用药品和滥用抗生素、未执行休药期制度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督促各街镇报检点对检疫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禁出现只收费不检疫、不检疫就出证、重复检疫收费等现象;检疫员实施现场检疫严格遵守检疫规程,严格履行好临床观察任务,做到个体和群体观察密切结合,发现可疑情况,采取必要的实验室检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检疫费,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检疫收费标准。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包街镇制度,成立了五个督导组,深入到各街镇养殖场、报检点,及时督促指导养殖场监管和检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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