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9 15:42: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 大众网讯 淄博市工商局立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食品供货商备案制度和“一票通”制度为核心,全面推行了食品供货商分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食品供货商是食品流通的主渠道,为加强对食品供货源头的监管,淄博市工商局采取措施,按照“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的管理思路,全面推行食品供货商分级管理工作。一是出台了《关于规范食品供货商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食品供货商的主体范围,依法落实食品批发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业态类型将食品供货商划分为二级两类加强监管,即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综合批发商和外地供货商:一级批发商,是指以食品贸易为主,直接从食品生产者进货,按照合同约定取得一个地区的某品牌某种类食品的独家销售权的经营者,如品牌代理商、总经销商等;二级批发商,是指以食品贸易为主,从一级批发商进货,按照约定取得一个区域的某品牌某种类食品的分销权的经营者;综合批发商,是指以食品贸易为主,无固定进货来源,无区域代理或者无区域经销约定的经营者;外地批发商,是指以食品贸易为主,进入我市直接向食品零售终端或者食品批发经营者送货的外地食品经营者,包括跨地市行政区划流动送货的食品经营者。二是在全市统一推行“一票通”格式内容,率先全面实施经营信息分类备案管理制度,通过实施分类备案,将食品质量准入、仓储、运输等纳入备案管理内容,确立了“属地备案、全市通行”的原则,解决了重复备案,浪费行政资源的问题。目前,已对1300多户食品供货商实行了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初步达到“分类备案、批零对接、双向溯源、规范管理”的效果。三是指导博山、临淄分局成立食品行业商会,建立食品供货商信用档案、审查主体资格、实施分类备案和“一票通”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义务,解决了“索证难、记录难、追溯难”的问题,初步搭建了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框架,强化了工商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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