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我市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2013-01-22 14:4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2012年是全市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第二年,各县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餐饮服务经营诚信自律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作用,全面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大众网讯 2012年是全市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第二年,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餐饮服务经营诚信自律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作用,全面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加强指导培育,各县(市、区)按照示范建设验收标准和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各级政府在创建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市中区政府拨款20万元用于食品抽检;泗水县政府统筹规划餐饮服务一条街建设,并拨专项资金20万元;兖州市加强学校食堂监管,专款补贴建设规范化食堂。
经过一年的努力,泗水县被评为2012年度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县,市中区、兖州市被评为2012年度市级餐饮服务示范市(区),市中区运河城六楼天街等6条街(区)被评为2012年度济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食堂等81家餐饮服务单位为2012年度济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
梁胜楠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