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博市食药局五项措施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着力推进社会共治

2015-11-23 16:02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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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淄博市食药局立足宣传引导、开展责任约谈、强化专项整治、加强舆论监督、落实举报奖励等措施,着力推进社会共治,努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淄博市食药局立足宣传引导、开展责任约谈、强化专项整治、加强舆论监督、落实举报奖励等措施,着力推进社会共治,努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组织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主题日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了主题日活动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进行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已经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3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了全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套制定了责任约谈、质量授权、红黑名单等8项具体制度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4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进一步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医疗器械“六整治”以及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互联网售药等专项整治,检查整治各类市场63家,食品单位4624家次,涉药单位168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2376件,罚没922.4万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今年以来破获食品药品刑事案件1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3名。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健全完善部门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媒体沟通座谈会,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今年以来,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2次,及时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曝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迅速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落实有奖举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在食品安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了食品安全专家库,现已入库专家33名。认真落实《淄博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奖励资金,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付,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1113起,已处结929起,兑现举报奖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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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王露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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