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小学严查小饭桌 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

2014-02-18 10:48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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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季学校开学在即,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济南食药监局、教育局决定于2月17日—28日对全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通知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

  2014年春季学校开学在即,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济南食药监局、教育局决定于2月17日—28日对全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通知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

  济南食药监局、教育局要求将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对假期后重新使用的餐饮具等做好清洗消毒,对仓库进行及时清理。

  通知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

  对检查发现软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相关部门将督促其尽快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济南还将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情况和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济南食药监局还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学生小饭桌登记管理工作,并在学校门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方便学生家长选择。(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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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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