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稽查工作初显成效

2014-07-08 16:12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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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食品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局稽查局认真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扎实推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案件稽查工作。

    山东省农村食品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局稽查局认真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扎实推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案件稽查工作。

  一是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期间食品生产源头案件查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实行月报告制度,要求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10日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通畅。二是强化稽查办案工作。突出案件稽查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查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环节案件604起,结案450起,涉案货值2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6万元,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22户。三是加大食品源头(窝点)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源头(窝点)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食品案件线索19件,其中直接查处、联合查处案件18件,移送查处1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源头(窝点)10个,其中已查处2个,正在查处8个。四是做好处置工作。实行舆情信息接收专人负责制度,省局稽查局、各市局稽查机构分别确定专人负责舆情信息处理工作。省局稽查局收到《舆情日报》后,进行初步研判,第一时间将舆情信息发各市局稽查机构,并定期督导核查处置情况,已接收《舆情日报》36期,发出舆情信息案源线索93个,实现了舆情信息的共享。五是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31”平台作用,拓宽农村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来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目前,全省共受理涉及农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1511件,其中食品生产281件,食品流通425件。餐饮服务8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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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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