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保健食品广告开展日常监测

2014-08-14 18:29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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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日前下发通知,专项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要求各级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部分企业和媒体进行跟踪监测。

    省食药监局日前下发通知,专项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要求各级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部分企业和媒体进行跟踪监测,县级食药监局将制定监测计划,覆盖辖区内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每月监测媒体不少于3家,不少于5天;每次监测媒体时段不少于2个,每个时段不少于1小时。
    据了解,我省将注重从违法广告中筛选案源,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因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被暂停销售而继续销售的,将依法没收产品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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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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