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 17:07: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大众网讯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更是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和健康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消费环境,冠县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冠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发动、申报材料审查、检查验收和命名推广等工作。召开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动员会,确定工业路为首批示范街创建路段,并举办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对全县100余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水平,强化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二)多措并举,从严整顿。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提高准入门槛,把好准入关,建立起了冠县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程序。二是建立餐饮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当前餐饮服务环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收集基础数据,逐步完善企业许可证信息,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日常监督情况,量化分级情况,监督抽检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建立完善的、动态的信用信息档案。三是强化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和现场讲解活动。四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全县范围内依照评定标准建立动态等级,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量化监管。对动态等级评为优秀、良好和一般,用三种脸谱标示并在显要位置张贴。五是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日常监管,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大检查,特别对各饭店、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环境卫生、操作程序、餐饮具消毒、“三防”设施、冷藏条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餐饮单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
(三)严格标准,创建示范。一是阳光操作。大中型饭店在厨房设有相关监控设备,并将相关情况公示于大厅内,接受顾客监督,顾客在大厅就餐时可以将厨房的内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二是信息公开。餐饮店大厅内悬挂统一制式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栏,公示内容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督员、举报电话等信息;自制火锅底料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三是严格标准。示范街所有餐饮店厨房屋顶吊顶,墙面、地面均贴瓷砖,便于清洗不易积垢;排水设施为全封闭式;大厅内统一配备空调设施,便于封闭防蚊蝇。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采购、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垃圾处理等17个方面严格达标。四是动态监管。从食药监局选取精干力量,每家饭店派驻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化监管,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哪个餐饮店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追究这两名监督人员的责任。对于一年内2次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示范店”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四)联合执法,科学监管。2010年7月6日,冠县11部门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单位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种食品药品违规违法行为,不论是生产加工还是流通、消费环节,一律一查到底,并与各有关单位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努力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无缝隙监管。成立两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3930多辆次,走遍全县754个村庄,共检查食品药品单位1760余家,查处经济处罚案件425起,责令改正案件201起,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发生数量比联合执法大队成立前下降了70%。
(五)广泛宣传,资金支持。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措施、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街创建经验,积极推介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讲究企业信誉的典型,为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信誉,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县政府专门为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安置办公地点,购置了5辆执法车辆,拨付了10万启动经费。另投资40余万元购买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和部分药品检测设备,并成立了药检所,及时检测或许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保障食品安全。
2012年8月7日,第一条示范街工业路路段通过达标验收,目前已初见成效。9月份开始将在三个乡镇和二条街道进行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以点带面,使示范工程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促进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营造放心的餐饮服务消费环境,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