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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2-09-21 17:2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四个阶段
[提要] 近日,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分为准备和发动、检查、审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前期,市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和8月9日动员会议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

    大众网讯 近日,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分为准备和发动、检查、审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前期,市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和8月9日动员会议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
    9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执法检查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召开《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刘美华副市长汇报了全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指出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环节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和行业自律,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同时,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摆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市卫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继汇报了本部门工作情况。
    9月13日下午至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赴东营区、垦利县进行现场视察,听取了东营区政府和垦利县政府《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实地检查了蓝天小区工地食堂、石油大学农贸市场、垦利一中食堂等8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政府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孙乐春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对全市及东营区、垦利县《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当前食品安全正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全市各级各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应进一步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贯彻实施,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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