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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花生”咯掉半颗牙 消协帮忙获赔偿

2012-09-26 17:19: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花生 掉牙 消协 赔偿
[提要] 8月1日,日照市东港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赵先生电话举报,称其在正阳路某超市内购买了一包香辣花生米,回家后打开包装在吃的过程中突然咔嘣一声,振得牙齿很疼,随即吐出来一看竟是半颗牙和一块花生米大的石块。当时赵先生很生气,去跟超市工作人员协商退货,并给予相应的赔偿,都被超市拒绝。

大众网讯 81,日照市东港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赵先生电话举报,称其在正阳路某超市内购买了一包香辣花生米,回家后打开包装在吃的过程中突然咔嘣一声,振得牙齿很疼,随即吐出来一看竟是半颗牙和一块花生米大的石块。当时赵先生很生气,去跟超市工作人员协商退货,并给予相应的赔偿,都被超市拒绝。无奈之下,赵先生打电话投诉到东港区消费者协会,赵先生说“我才二十几岁,还没找对象,门牙咯掉了半块,影响容貌”。

东港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来电后,及时到现场详细询问,经核实消费者反映属实。工作人员与消费者赵先生一起找到了销售商。销售商承认香辣花生米是该店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一条这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协工作人员在协调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都做出一定的让步,握手言和,达成了协议:由超市一次性赔偿给赵先生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费共计1000元。消费者赵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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