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照海关积极开展打击“洋食品”走私专项行动
2012-10-15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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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打击 “洋食品” 走私
[提要]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展打击“洋食品”走私专项行动的通知》(署缉发〔2012〕307号)要求,结合关区实际,青岛海关制定了《青岛海关打击“洋食品”走私专项行动方案》。
大众网讯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展打击“洋食品”走私专项行动的通知》(署缉发〔2012〕307号)要求,结合关区实际,青岛海关制定了《青岛海关打击“洋食品”走私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隶属海关按照“国门之盾”行动总体要求,针对当前“洋食品”走私猖獗势头,发挥海关关税、监管、稽查、缉私、审单等部门作用,形成打击合力,严防来自疫区的“洋食品”走私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洋食品”伪瞒报走私活动,进一步规范关区食品进口秩序,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同时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净化国内市场环境,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对此,日照海关结合辖区食品进口特点和走私态势,利用社会多种资源拓展情报搜集渠道,认真开展进口食品走私专题情报研判和风险分析,掌握进口食品走私手法、特点和规律,采用多种手段深入开展情报经营,严厉打击货运、旅检渠道走私进口食品活动。一是严厉打击货运渠道走私“洋食品”活动。严密防范货运渠道伪报原产地、低报价格、伪报品名、伪报贸易性质走私进口食品的风险,适时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行业性低瞒报走私活动。二是严厉打击旅检渠道走私进口“洋食品”活动。旅检渠道走私的“洋食品”主要包括葡萄酒、奶粉、燕窝、高档海鲜等。以中韩航线班轮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按照《海关总署缉私局关于在“国门之盾”行动中加强打击“水客”走私专项工作的通知》(缉私〔2012〕55号)要求,重点打击利用旅检渠道走私进口“洋食品”的违法行为,着力遏制非贸易渠道走私进口“洋食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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