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在行动 > 地市动态
本站搜索:

【淄博】张店工商分局推行食品供货商电子化管理

2012-11-12 10:40: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食品供货商 电子化 监管
[提要] 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效能,近日,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根据目前市场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以鲁中蔬菜批发市场为试点,与软件开发商联合开发了《鲁中蔬菜批发市场食品供货商电子监管系统》,并全面推广运行,实现了食品供货商电子化管理。

大众网讯 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效能,近日,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根据目前市场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以鲁中蔬菜批发市场为试点,与软件开发商联合开发了《鲁中蔬菜批发市场食品供货商电子监管系统》,并全面推广运行,实现了食品供货商电子化管理。

该系统具有操作简捷、适用广泛、方便管理等特点,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实现食品分类监管。食品经营者在分局的指导下自定义食品保质期预警报警提示,可用不同颜色条标识库存商品的保质期状况(如:红色代表已超过保质期、黄色代表食品达到临界期),以实现对所售商品保质期限精确掌握,消除了某些食品供货商涂改食品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的隐患;二是实现索证索票电子化管理。经营者将商品票证信息扫描成图片,可直接在系统相应商品的栏目加载,并对票、证、照的有效期进行设置,系统对商品检验检疫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供货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料建立电子档案,规范管理;三是提供数据查询统计。该系统提供20个以上检索条件,直接提供经营者最关心的最新未付账款、最新未收账款、最新商品库存数量、每月商品采购销售情况等,提供销售出库打印,支持图片存储、条形码管理销售商品库存预警及销售利润分析等,经营者通过查询可熟知进货、销售、盘存、催帐、要账等,为经营带来便捷;四是自动生成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统一的供货凭证,包括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等信息,方便了经营者查找、更新相关票证及保存进货台帐。

该系统的推行试用,开辟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管理的新路径,进一步提升了工商部门食品监管效能。

 

梁胜楠

editor


 

> 进入微博<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