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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青县工商局多措并举加强食品供货商备案监管

2012-11-13 15:01: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食品 供货商 备案
[提要]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供货商管理,促进食品经营者严格自律,淄博市高青县工商局积极开展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管理。

    大众网讯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供货商管理,促进食品经营者严格自律,淄博市高青县工商局积极开展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管理。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各工商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本辖区的供货商主体资格、类型、销售区域、销售食品的种类和品牌、经营地址、仓储地址等信息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摸底,完整填写《流通环节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申请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严格审查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对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材料严格审查,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发放《流通环节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卡》、并要求逐户向零售业户提供加盖其印章的备案卡复印件,并建立档案。

三是统一销货清单。按市工商局关于对全市流通环节“一票通”统一文本的通知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须知等形式,对全县供货商“一票通”进一步规范统一,凡不符合要求的(包括内容、规格尺寸、样式),一律限期停用,并严格督促检查一票通的填写和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消保条例》等法规查处。

通过对食品供货商的经营信息进行备案,进一步掌握了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信息,规范了食品供货商的经营行为,加强了食品经营的溯源追查,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梁胜楠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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