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16:18: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大众网讯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颁布实施后,市工商局在全市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日照金阳农贸中心进行了农产品市场监管试点工作。
一是组织市场开办单位和相关业户进行了集中培训,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定义务。二是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设立结算大厅,向入市经营户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台账日报单》和三联单式的销售凭证,推行进货台帐和销售台账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三是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公示牌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每天对上市蔬菜进行抽查检测并公示结果。四是在每个摊位前设置标有经营者姓名、运输车辆号牌、结算编号、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标示牌,消费者能够随时监督和联系到经营者,对经营者起到监管和宣传的双重作用。对有固定场所且符合办理登记条件的,责令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加大规范力度;对农民进城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实行备案登记管理。截至目前,已对80余家符合登记条件的经营业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经营业户全部进行了备案管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