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确保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按照“饲养上规模、管理上水平、质量上挡次、产品保安全”的总要求,全力发展绿色无公害畜牧业,有效实现了全市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确保了市场供应充足。2012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08万吨,同比增长3.26%,畜牧业已成为振兴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对稳定畜产品市场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突出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内防外堵,确保无疫”的防控目标,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体系、疫病检测体系、疫病追溯体系、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五大体系,继续实施了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全市成立了1000支近6000多人的免疫队伍,分片包干,由乡镇政府带头,村干部带队,按照“市不漏县、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量”的要求,逐村、逐户搞好免疫,切实做到免疫注射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了免疫进度和质量,为有效控制疫情,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三是突出源头控制,把住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关。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大了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在兽药质量监管方面,加大了兽药市场整治力度和禁用兽药的清缴力度,加快推行了兽药GSP认证,全市有287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有4家兽药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同时,组织实施了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扩大了残留监测品种、范围,完善了残留超标追溯制度,有效降低了残留超标率。在饲料质量监管方面,加大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了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饲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禁止在牛羊等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四是突出检疫监督,确保执法管理到位。进一步规范了产地检疫,积极推行了免疫证回收制度,也就是在开具检疫证前回收免疫证,对没有免疫合格证的畜禽,一律不予检疫,不予放行。严格屠宰检疫,凡进入屠宰厂的动物,均进行严格查验“三证一标”,即:动物检疫证、非疫区证、运输车辆消毒证和活畜耳标,验物合格后方可进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实行了每周定点监测制度,执行了定期休市和闭市后彻底消毒制度。加强了10处道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查力度,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疫情传入和传播。积极推进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动物标识的定购、佩戴和信息采集、上传等工作,实行动物耳标、免疫证、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标识制度,实现了动物标识工作由标记阶段向识别和可追溯阶段转换,增加检疫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确保上市产品“有据可查”,问题产品“有根可溯”。
五是突出无公害认证,提高畜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了无公害畜产品一体化认证工作,通过认证管理,加强对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生产经营记录及标识管理等关键点的控制,切实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大了证后监管检测力度,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目前,全市共有22家企业通过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有效提高了我市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
六是突出奶站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目前,全市生鲜乳收购站有27个,日收鲜奶200余吨。认真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继续深入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工作,规范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审批与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合法申办、规范经营,确保全市奶站100%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强化奶站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了奶站运行的规范化管理,监督奶站落实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各项保障措施,完善了生鲜乳收购记录、销售记录、检测记录等档案资料;继续坚持生鲜乳收购站派驻监督员制度,加强奶站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添加三聚氰胺、内酰胺酶等违法行为;落实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购置补贴,引导生鲜乳收购站提高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奶业稳定健康发展。
七是突出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在《聊城畜牧兽医网》开辟栏目、阳光政务热线、印发宣传资料和明白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了畜产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科学引导消费,增强了公众的畜产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畜产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畜产品的能力和参与畜产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了人人关注畜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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