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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蓬莱四举措推进葡萄酒行业健康发展

2013-03-28 15:55: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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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进一步加强葡萄酒企业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蓬莱市工商局四项措施推进葡萄酒行业健康发展。

    大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葡萄酒企业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蓬莱市工商局四项措施推进葡萄酒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对葡萄酒行业实施“品种监管”和“经济户口”属地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效能监察、责任追究、违法惩戒等方面完善了管理体系;制定《蓬莱市工商局关于加强葡萄酒行业监管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提升登记注册门槛、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打假除劣,以及推行行业商标战略、塑造产区形象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葡萄酒行业监管和发展措施。 
    二是加强行业引导。一方面通过宣传引导、教育培训、行政指导等手段,引导葡萄酒生产和销售企业树立“诚信守法、文明经营”的从业理念,并起草《葡萄酒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面向全市葡萄酒企业发放,引导企业负责人向社会作出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另一方面开展行业信用创评,加快葡萄酒企业社会信誉考评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档案,实施信用量化监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消其从事葡萄酒行业生产经营资格。 
    三是开展执法协作。建立并完善工商、质监、公安、葡萄酒局等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执法协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信息互通、反应快捷、高效协调、有机运转的监管执法体系,强化系统化办案理念,发挥系统优势和合力,并根据葡萄酒市场特点,对辖区葡萄酒生产销售企业、商标印制企业、仓储物流企业进行大规模“拉网式”排查,建立《查处葡萄酒制假售假行动统计台帐》,深挖葡萄酒制假造假源头并予严厉打击。 
    四是推进商标战略。一方面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与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及中粮集团法务部门的合作,找准法律依据,利用年检期间开展“中粮”、“长城”企业字号和商标保护工作;严查葡萄酒及其配套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产地、假冒认证标志、伪造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积极保护我市葡萄酒行业拥有的“长城”、“朋珠”、“金色时代庄园”等多件中国驰名商标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鼓励蓬莱辖区葡萄酒企业开展技术革新和工艺创新,提升葡萄酒产品内在质量,摒弃“傍名牌”的传统思维模式,打造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新、特”葡萄酒产品,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努力在葡萄酒领域培育一批国家队和省级队,塑造蓬莱产区高端葡萄酒形象,提升蓬莱葡萄酒市场知名度。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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