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17:12: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大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青州市工商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现作现卖食品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整治效。
一是严格审查,全面规范现作现卖食品小作坊经营的标准。严格审查经营者落实执行《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已发证照,但经营不规范的业户,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确保全面达标。
二是进一步加强引导和规范落实食品监管四项制度和三条线自律标准,严格审核原料来源证明,把好索证索票关,在经营业户索票工作中,严格落实“一票通工作机制”,确保供货发票与食品加工所用原料品种一致,原料供货者为自然人的,可以索取供货者所属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索取供货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供货者签名按指印,或记录供货者身份证号码并由供货者签名按指印,更好地落实实名登记制和标牌公示制,做到自制销售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相统一,如实记录《食品现场制售加工制作记录》和《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等问题食品处置记录台账》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确保现作现卖食品小作坊的食品经营档案规范、齐全有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现作现卖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严格要求食品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在食品经营场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食品时要使用食品夹。
四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供货商档案、进货凭证(发票)、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并规范保存供货商提供的有供货商签名、盖章的文件复印件,食品添加剂应当专柜存放、专人添加、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公示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牌、名称、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是严厉查处无证无照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加大食品监管查处力度,对购进的食品原料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散装食品未按规定标明相应内容及虚假标注、过期变质食品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确保四项制度和三条线自律标准落实到位
通过开展现作现卖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排查出食品安全隐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彻底有效地实施整治,有效解决当前现作现卖食品小作坊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加工场所脏乱差、生熟食品混放、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散装食品无防尘防蝇设施、经营操作不规范、食品制作台账和添加剂使用台帐不记录或记录不及时、原料进货索证索票不齐全、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等违反《山东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监督管理办法》的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四项制度和自律三条线追溯标准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真正做到监管到位、不缺位、不越位,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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