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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饭店脏乱获奖1000元

2012-12-11 14:32:00     作者: 马云云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区食品 举报奖励 监管部门 举报人
[提要] 10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食安办获悉,4日上午,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向两位举报人发放了1500元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金。市民发现有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奖励。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马云云) 10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食安办获悉,4日上午,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向两位举报人发放了1500元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金。这是该区发出的首笔此类奖金,是济南市发出的第四、第五笔奖金。
  其中一位举报人刘先生介绍,6月份,他在位于高新区黄金时代小区附近的某饭店就餐,发现卫生条件很差,遂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依法对该餐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为不含凉菜,但该店制作凉菜且无凉菜间,11名员工现场提供不出有效健康查体证明,食品制作间的卫生条件极差,存有大量垃圾的垃圾桶未加盖,餐饮具不消毒等。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店处以6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另一位举报人李先生则反映高新区康虹路的某菜馆卫生脏、乱、差,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检测发现该店加工经营场所无消除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的工具设施,遂责令其整改,随后,监管部门再次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然存在。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以该店2000元罚款,予以严厉警告。高新区食品安全办依据《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该区实际,分别给予两位举报人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此,高新区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凡举报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情给予奖励。特别是举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或者举报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食品行业内部人员的,将加大奖励力度。
  今年5月,济南市出台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这是该办法施行后发放的第四、第五笔奖金。市民发现有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奖励。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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