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 10:00: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为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文明用餐、节约惜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及早部署。把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作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文明餐桌行动”启动仪式,对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提出了详细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在全市所有宾馆饭店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鼓励和引导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
二是试点先行,全员参与。为使活动迅速得到推广,选择20家具有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餐饮经营单位,先期开展试点,要求试点单位严格履行活动承诺,落实活动要求,创造典型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发放明白纸、倡议书、文明餐桌公约等方法,对全市所有宾馆饭店进行了广泛发动,并得到各餐饮经营单位的支持,目前已有3144家餐饮企业参加到“餐桌文明行动”中来。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对餐饮经营单位服务员进行了礼仪知识和餐桌文明等全方位的培训,开展服务员“文明餐桌明星服务员”评选,提升了餐饮企业的文化氛围和服务水平。统一印制了《文明餐桌公约》等宣传材料、宣传牌、告知牌10万余份(个)发放到餐饮经营单位,要求在店堂等醒目位置开展四大宣传:摆设宣传牌;张贴《淄博市文明餐桌公约》;张贴宣传海报,倡导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健康用餐;在餐桌上统一摆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提示牌。
四是严格督查,强化指导。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执法队伍对餐饮企业进行拉网式食品安全大检查,引导、监督餐饮单位在进货、制作、销售、服务等环节注重质量、注重安全。同时,开通“12331”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投诉和监督。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