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三分法”加强个体经营食品安全监管
2012-11-13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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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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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分法 个体经营 食品安全
[提要]
针对个体经营食品商店、超市经营者自律意识淡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居多的情况,芝罘区从分任务宣传、分品类检查、分等级建档三个方面入手,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切实为群众饮食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固防线。
大众网讯 针对个体经营食品商店、超市经营者自律意识淡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居多的情况,芝罘区从分任务宣传、分品类检查、分等级建档三个方面入手,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切实为群众饮食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固防线。
一是分任务进行宣传指导,全面提升经营自律。制定下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强化对基层食品安全宣传普及工作考核,根据辖区个体经营食品业户基本情况,将食品安全法及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知识等宣传普及工作任务,分配到每个食品监管人员身上,要求监管人员以办证、年检、巡查为契机,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个体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截止目前,各单位共上门提供宣传指导800多次,接收现场咨询1200多人次,解决经营者实际问题300多个。
二是分品类进行监测检查,重点防控高危食品。以个体食品经营商店、超市单日销售量较大的乳制品、食用油、调料品、即开食用品(方便面、糖果、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为高风险食品,加大监测检查频次,对过期、变质、三无产品坚决予以撤架处理,并以该4类产品为重点,加大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进销货台账”登记记录行政指导力度,在指导一个星期后进行回访检查,对未依法登记台账的给予行政警告,对经过2次仍不建立业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共下达行政预警通知书250多份,处罚决定书15份,有效地防控了高风险食品危害饮食安全。
三是分等级进行档案录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经营者基本登记信息和日常监管巡查记录以及社会评价信息,对企业进行A、B、C、D四个等级评定,并录入综合业务动态巡查系统,实施严格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基本登记信息包括经营者在设立和定期检查中填报的信用基础信息,如个体名称、住所、负责人身份证明、注册资金等信息。日常监管巡查记录,包括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抽查检验合格或不合格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社会信用评价信息,包括行业协会评价、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信息、消费者投诉情况等方面。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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