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5 15:10: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大众网讯 11月中下旬,莱州市质监局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的要求,对全市9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水桶供货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生产资质,饮用水生产企业循环使用的水桶是否为PC材料制成、是否有使用废料和回收旧PC材料制成的水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饮用水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产品出厂前是否进行了批批检验;三是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傍名牌”、冒用他人商标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一家生产桶装饮用水出厂检验记录不规范,执法人员对其给予限期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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