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0 16:03: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 大众网讯 平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要求,三项措施确保粮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安全。
一是规范全县粮食流通秩序。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粮油质量监管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的通知》,对全县涉粮企业、超市粮油专柜、“放心粮油店”、粮油零售店、油脂、油料等经营业户进行了粮食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粮油经营者要严把进货渠道关,确保粮油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销售的粮油产品各项质量指标要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质量安全认证,有“QS”标志;坚决杜绝“劣质”粮油食品进入店(专柜)内销售;严禁出售“三无商品”;严禁出售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安全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二是防控粮油质量安全事故,确保粮油质量安全。与24家涉粮企业责任人签订《粮食质量安全责任书》;与112家粮油零售户签订《粮油质量安全责任书》,将全县粮油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要求自觉执行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特别是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油食品安全。
三是认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原粮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多次到六和、中慧联航、和康源、惠生饲料厂、康事达面粉厂等企业原粮仓房,认真查验库存粮食质量状况及储存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8辆次,检查业户和企业68个次,责令改正书2例,口头警告2例。抽取玉米样品12份,小麦样品19份,检查粮食1.2万吨。通过这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粮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确保了全县粮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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