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在行动 > 地市动态
本站搜索:

【聊城】聊城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出口备案养鸡场进行拉网检查

2013-02-01 15:2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聊城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出口备案养鸡场进行拉网检查。
    大众网讯 聊城检验检疫局为确保本辖区出口禽肉及其制品的安全,对辖区内30个出口备案肉鸡饲养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辖区内30个备案肉鸡饲养场全部为企业自属饲养场,其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齐全,各种记录符合备案养殖场的监管要求,未发现违规使用禁用药物,通过对产品抽样检测,产品未检出违禁药物和限用药物。
    近期,媒体对肉鸡养殖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的报道,引起了聊城检验检疫局的高度重视,聊城检验检疫局立即行动起来,组织了精干力量,组成了2个检查小组,对本辖区内30家出口肉鸡备案饲养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主要对备案养殖场的药房管理、药房的出入库记录、合格供方评价及合格供方名单、兽医处方、饲养日志等记录进行了抽查,对药房、肉鸡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抽查和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确保饲养场在符合出口备案饲养场条件的情况下运行,确保出口产品的安全;并对出口禽肉抽样检测了卡巴氧、喹乙醇、金刚烷胺、地塞米松、呋喃类及其代谢物、磺胺类药物,检测结果为均未检出。

 

梁胜楠

editor


 

> 进入微博<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