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15:37: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 大众网讯 根据省编办、省监察厅、省食安办《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的通知》(鲁编办发〔2012〕8号)和市编办、市监察局、市食安办联合下发的潍编办〔2012〕71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责任,提高履行职责水平,9月6日–12日,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县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卫生局、商务局、粮食局、教育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履职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深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今年以来各级各监管部门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基层管理责任情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深入查找监管空白、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和监管合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明晰工作分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检查组根据检查实际,形成了《临朐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的汇报》,对下步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界定食品安全监管边缘性职责、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管网络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杜绝监管空白点等方面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各镇(街道、园区)和各监管部门限期整改到位,为迎接省、市督查做好充分准备。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