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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利津县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2013-03-18 16:55: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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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利津县近日制定出台了《利津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大众网讯 利津县近日制定出台了《利津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食用农产品、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假售假等十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最高可奖励3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办法》确定了由县长公开电话负责受理食品安全举报,并明确了县长公开电话的办结时限和办理流程;同时公布了部门举报电话,举报人可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使用部门举报电话;利津县将适时举办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共同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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