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讯 泰安市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监管。
控制源头,严格生猪屠宰场生产流程
一是严格生猪屠宰按照检疫规程操作,做到应检必检,决不漏检,检疫结果准确无误,验讫印章完整清晰,检疫证明规范有序,检疫记录有据可查,产品须经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二是严查生猪宰前、宰中、宰后、场地以及运输工具的卫生消毒工作。有专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主动出击,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生产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建立以县市区执法队伍日常夜间巡查为主,市执法支队不定期突查相结合的夜间巡查机制。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夜间巡查,每月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对列入“预警企业”的定点屠宰厂(场)重点监管,每周夜间突查不少于1次。重点对屠宰过程中的规范操作、检验检疫、卫生条件、台账记录等严格检查。
突出重点,完善并严格落实有关制度
化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意见》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入厂(场)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严格实行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肉品须凭“两章两证”方可出厂(场)上市。定点屠宰厂(场)实施屠宰检疫,检疫率要求达到100%,对检疫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上市,屠宰厂(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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